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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技能人才存档须知
1、须认真填存档登记表,并注意以下事项:
(1)身份证号码、联系电话为必填项
(2)“特长”栏是填写个人技术、专业上的专长
(3)联系电话最好留手机号,方便及时通知
(4)人员类别是指:应届毕业生、在校实习生、在业人员、社会求职人员、下岗失业人员、离退休人员
(5)所交资料恕不退回
2、有以下情况,须及时通知本中心(联系电话:3811777):
(1)求职意向已改变
(2)联系电话已改变
(3)学历、技术等级等条件发生变化
(4)不须要本中心继续为期推荐服务者
3、存档有效期为二个月,在有效期内我们将通过多种途径为您提供推荐服务。
4、如有效期过后,但仍未找到合适工作的,欢迎到本中心重新办理存档登记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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